整型名醫控失德
【明報專訊】一生追求美貌的婦人,46歲開始不斷以拉臉皮、抽脂等手術保持青春,25年來上落手術牀不下17次,至71歲時仍虛報年齡進行手術,惟在抽脂過程中死在手術牀上,3年前死因研訊庭判定她「死因不明」。手術的經手人著名整形醫生李宏邦,被醫委會控告5項專業失德,昨日接受研訊。
涉不熟悉急救方法
5項專業失德罪名包括沒妥善記錄病人病歷及資料、不熟悉急救方法、不熟悉藥物指引、沒足夠設施進行急救及沒正確監控病人手術時的情况。
案情指出一名自稱「毛美」的女子,1978年起光顧李宏邦醫生尖沙嘴的醫務所,當時實齡46歲的她,虛報自己30多歲。及後她在25年間至少在診所進行17次小型整形手術,包括4次拉臉皮、割雙眼皮、抽脂等。
2003年8月28日,「毛美」再到李醫生診所進行腹部抽脂手術,兩名護士如常替她注射止痛藥及麻醉藥,醫生再分階段替她腹部抽脂,其間護士檢查病人是否清醒時,發現她不省人事,醫生即時施以人工呼吸,護士亦同時進行心外壓,又急召大廈內的心臟醫生協助急救,惜死者仍無呼吸。及後,李醫生着護士致電自己妻子,由妻子致電聖約翰救傷隊前來診所搶救,惟死者已返魂乏術。
死者一直少報逾10歲
事後,死者銀包的身分證顯示她真實名字為林敬芳,任職鋼琴教師,出生日期為1932年,首次光顧診所時已46歲,死時已71歲,卻一直把自己年齡虛報少了10多歲。
在李醫生診所工作17年的註冊護士鄧姑娘,昨日被召作供。她指診所一直不會檢查病人的身分證,曾要求林敬芳出示證件卻遭拒絕,「那也沒有辦法,是病人私隱」。她又指出,手術期間有為病人以「夾手指」的小型儀器監測血氧量及心跳,若病人出現不正常讀數,儀器會發出閃光,但不會有警報聲音,她亦「不記得」期間有否檢查病人的讀數,但強調診所事後已更換更完善的儀器。
護士供稱忘記手術過程
鄧對控方有關手術過程及儀器的問題,大多回答「不記得」。至於診所內急救的氧氣袋屬哪一類型,以及當日急救時是否有用氧氣袋,鄧亦只回應「不記得」。控方律師質疑她在診所工作17年仍「不記得」氧氣袋類型,她最後承認自己不懂分辨氧氣袋(Ambu bag)和氧面罩(Hudson bag)。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忍不住直斥證人「記性明顯很差」、「知識與專業不符,令人非常擔心」。案件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