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市民拍片指控亡命切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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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wintwin
時間:
2010-3-6 22:31
標題:
市民拍片指控亡命切線
【明報專訊】近年不少司機愛在車上安裝鏡頭拍攝行車情况,危險駕駛隨時被攝入鏡頭成為罪證。日前有司機在屯門公路拍攝到一輛的士高速從鄰線貨櫃車車尾切入,險釀意外,該市民怒斥的士司機行為,將片段放上YouTube,又聲言會報警。有交通警官表示,市民若掌握證據,只要在14天內舉報,警方便會追查,可能作出檢控。
上述事主昨將有關短片電郵給本報,從片段所見,事主座駕沿屯門公路中線向屯門方向行駛,至容龍居對開時,安裝車內的鏡頭拍攝到前方慢線有一輛貨櫃車行駛,其座駕駛至近貨櫃車尾時,一輛沿慢線駛至之的士,突然從貨櫃車尾與事主座駕車頭之間的窄狹空間高速切線而出,迅即竄至快線絕塵而去。事主回看片段仍猶有餘悸,怒斥的士司機不負責任,由於鏡頭拍下的士車牌及切線過程,事主報稱會將片段交予警方及投訴。
聲言將片段交警方
一名交通部警官表示,案中有足夠證據,投訴亦合理,亦拍下涉事的士車牌,若事主報案,警方會先為投訴人錄口供,然後根據車牌資料向登記車主送達「擬控告通知書」,表明日後可能會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對某些嚴重交通罪行予以檢控,並要求車主提交涉事司機資料等。警方調查後或會提出檢控,但有關舉報必須在事發後14日內提出,事主應盡快與警方聯絡。該警官補充,市民就算沒有拍攝片段,若能提供詳細資料,警方亦會按情况跟進投訴。
警:須事發14天內舉報
駐守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的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亦表示,市民發現涉及危險駕駛、不小心駕駛或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時,可隨時向警方舉報。他又說,在車內安裝攝錄機並不違法,近年有不少職業司機都愛在車內安裝拍攝鏡頭,「好多時切線碰撞無第三者在場,經常有爭拗,若能拍下意外經過,可以維護自己利益」。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亦稱,車內安裝攝錄機在歐洲及內地很盛行,目的大多是保護自己,鏡頭愈來愈細及精密,價錢愈來愈便宜,約2000多元便可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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