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希根」的見證迷住許多人。可是發展到1980年代,人們開始發現,他的「信心運動」害死了千多人;其中可以根查的個案,也多達九十多人。最悲慘的故事,要算是「柏加」(Larry Parker)所寫的「We Let Our Son Die」(Harvest House 1980)。「柏加」指出,他的兒子 Wesley Parker患了糖尿病,他和妻子 Lucky請來一位信心神醫佈道家為兒子祈禱醫病。這位神醫佈道家要他們「信」兒子已經好了,又強調說,真信心是不應該再看病徵;所有病癥都只不過是假象而已。於是,這對夫婦就將兒子本來需要的胰島素丟掉,為要專心靠「信心」治病。誰知兒子的病情加重,進入昏迷狀態。這對夫婦以為這些病徵是撒但騙人的技倆,於是用強烈的信心宣告兒子已經好了。但是直到1973年八月廿三日,他們的兒子死了。他們並不為兒子舉行喪禮,反而為兒子舉行「復活讚美聚會」。可是兒子並沒有復活,這對夫婦還以為參加聚會的人沒有信心,影響兒子不會復活;於是他們將所有沒有信心的人都趕走了,兒子仍然沒有復活。他們這樣足足等了一年。結果這對夫婦被控虐待兒童和誤殺,法庭判他們五年監禁,緩刑執行。
親愛的讀者,這不是「信心」,而是「信心方程式」。不是教人信神,乃是教人要有「自信心」;不是叫人相信神能行神蹟,乃是叫人接受一種用信心來美化的「邪術」。因為這種「信心方程式」已經害死了九十多人,所以“Oral Robert University”(一間靈恩派大學)有一個靈恩派的神學教授D.R.M. McConnell就對Hagin的「信心運動」產生懷疑,決定對他全面調查。結果證實他的「信心方程式」真是一種邪術。後來,美國許多靈恩派教會都紛紛宣佈放棄這種「信心方程式」。
研究「信」(trust, or believe)這個詞,在文法上它是一個「及物動詞」,必須有所信的對象,或所信的內容;不能空空的說「我信」,而不提及信誰,信甚麼,那是沒有意義的。所以「信」(trust)這個詞與「自信心」(confidence)不同;「自信心」只不過是在心理上勉勵自己堅持下去而已,可能是空空的自勉。上文所提及的,在靈恩派教會中流行的「信心運動」,和「置富福音」就是這樣,是自信,不是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