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Samsung GALAXY Y JAM歌王」有獎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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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ko
時間:
2011-10-30 12:43
標題:
「Samsung GALAXY Y JAM歌王」有獎遊戲
http://www.samsung.com/hk/galaxyy/
「Samsung GALAXY Y JAM歌王」有獎遊戲
http://support-hk.samsung.com/galaxyy/tnc.html
獎品:
名額150份: G.E.M.香港演唱會DVD一隻
名額2份: Samsung GALAXY Y一部
備註:
所有參加者及得獎者必須年滿18歲。三星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星電子」)保留審查和核實得獎者身份證明證件文件之權利。得獎者亦須提供有關資料以供核實。如得獎者違反此條款,其獲獎資格將被撤銷,得獎者不得異議。
得獎者必須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明文件。
所有獎品不得轉讓或兌換現金。
倘任何參加者被取消遊戲之資格,「三星電子」保留可全權酌情決定是否再次抽出其他參加表格以作替補。而所有程序將按照「三星電子」之規定及標準選出,並受以下條款及細則所規限及約束,參加者不得異議。
條款及細則:
是次「Samsung GALAXY Y JAM歌王」有獎遊戲(以下簡稱「有獎遊戲」) 由「三星電子」舉辦。
於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1月7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參加「有獎遊戲」,參加者必須成功把三關遊戲完成及取得分數,首兩名外分數最高的150位參加者即有機會獲贈G.E.M.香港演唱會DVD一隻(共150份)。而最高分數的首2名參加者更有機會獲贈Samsung GALAXY Y一部(以下簡稱「奬品」)。
如多於一位參賽者在遊戲中取得相同分數,即以最先參加是次「有獎遊戲」之參賽者為得獎者。
得獎者必須提供有效正本購買單據、包裝盒上的產品編號及行貨保養証作核實身份之用。
得獎名單將於2011年11月11日或之前於三星官方網頁內公佈,「三星電子」保留就有關評選方式的最終決定權。
得獎者將有專人通知領獎日期及方式。如得奬者未能於該專人通知的日期內領取「奬品」,則換領資格將被自動取消,不得異議。
「三星電子」並不負責確保通知任何得獎者得獎。對於任何未獲領取的「獎品」,「三星電子」保留決定最終處理方法的權利。
在任何情況下,「獎品」一經送出,均不得更換、退回或兌換現金。
如遇「奬品」缺貨,「三星電子」保留絕對酌情決定權以其他等值或有機會稍低於等值的獎品取代,而將不會另行通知,得獎者不得異議。
「三星電子」保留修改該等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將不會事先發出通知。有關更改會於此網頁內公佈。
「三星電子」的所有僱員及其直系家屬, 以及與是次「有獎遊戲」相關之人士,均無資格參加。
任何參加者參加了是次「有獎遊戲」,即表示已經同意並受上述條款及細則約束。「三星電子」有權對任何違反了上述條款及細則,「三星電子」保留取消其得獎資格的絕對權利,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含有詐騙、無效或失實的申請或參加資料。若你違反任何條款及細則或以任何非法或不當手段而獲得任何「獎品」,「三星電子」均有權取消得獎者的領獎資格,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含有詐騙、無效或失實的申請或參加資料。若你違反任何條款及細則或以任何非法或不當手段而獲得任何獎品,「三星電子」有權取消得獎者的領獎資格,並於需要時向有關執法機關舉報(如適用的話),對此「三星電子」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得獎者的個人資料可能於此網頁上公佈。「三星電子」保留公佈的絕對決定權。
若因參加者違反任何上述條款及細則,而直接或間接引起「三星電子」任何損失、損害、責任、義務、申索、訴訟和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參加者同意彌償「三星電子」並保持其不受損害。
「三星電子」所定的參加方法乃構成上述條款及細則之其中一部分。
「三星電子」不承擔是次「有獎遊戲」舉辦過程中及有關此遊戲的任何責任。
「三星電子」對是次「有獎遊戲」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三星電子」不會就任何爭議與參加者進行磋商妥協也不會接受有關申索。
任何藝人或人士就是次「有獎遊戲」為「三星電子」提供的一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其演出或展示的肖像、外形、造型或聲音等,均無意暗示也不應構成該等藝人或人士以個人身份推薦、推銷或保證任何「三星電子」產品的可售性、良好功能或只適合某些特定的用途。
除了是次「有獎遊戲」條款及細則所列明的經營推廣目的之外,「三星電子」 將不會在未經閣下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讓其向閣下推廣其產品或服務。此外,「三星電子」 不會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披露本網站訪客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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