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匪我思存《千山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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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k
時間:
2012-1-21 03:25
標題:
匪我思存《千山暮雪》
內容簡介:
很久之後我才知道,這世上註定有一個人,雖然他屬於你的時光很短很少,但你如果想要忘記他,已經需要用盡一生。童雪明白,擱天涯她就是被唾罵被鄙視被公憤被人肉的壞蛋,俗稱“小三”。只是,帷幕背後盤根錯節,與生命中的三位男子的糾葛,遠比她所料想的複雜。
作者:
shek
時間:
2012-1-21 03:25
第一章
一遍一遍
愛過你的心已無法還原
有誰敢承諾到永遠
能刻骨已情願
還是想你一遍一遍
就算皺起眉心會老一些
只是難免埋怨時間的手
把相愛寫成相愛過
——顏璽軒
莫紹謙打來電話的時候,我和悅瑩正在店裡挑衣服。這城市的氣溫還沒有降至20℃,當季的新衣卻早已經上市。衣架上錯落的長短新款,一眼望去許多絨絨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滾滾的肥羊。
衣服不是肥羊,買衣服的才是肥羊。
那個Jack彬彬有禮地跟在我們後面,只有當悅瑩拿不准主意的時候才趁機輕言細語:“這款紅色非常配你,搭上次那件煙灰色開司米,一定會很漂亮。 ”
Jack有一把動聽的嗓子,彷彿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響起迷人的顫音。說起中文來有一種外國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捲舌不分,更像透著磁性。悅瑩被他灰綠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丟了三魂七魄,眉開眼笑答應去試衣。
當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會被冰山撞沉了。劉悅瑩的英文名字還真叫“Rose”,她十歲那會兒看了《泰坦尼克號》,就給自己取了這番名。立誌有朝一日要在豪華郵輪上遇見自己的萊昂納多,兩人站在船頭比翼雙飛:“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一眨眼十年就過去了,雙十年華的Rose還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悅瑩死活拖著我來這店裡看衣服,主要是看帥哥店員Jack。說實在的,這Jack長得還真是不賴,洋鬼子我也見多了,這麼帥的洋鬼子還是很少見。用悅瑩自己的話說:“我一看到他那雙灰綠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撲通撲通地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撲通撲通地跳了,你就已經死了。”
悅瑩就恨我:“你怎麼一點兒浪漫的細胞都沒有!”
悅瑩確實是個浪漫到細胞裡的人,所有的言情小說她都看過,大一剛進校門那會兒,她和我去租書店,環顧四面書架,獨愴然而涕下:“還名牌大學呢,這些我全看過了啊,老闆,有沒有新鮮點的?”
後來悅瑩壓根就不去租書店了,天天泡在網上看原創。只要沒課,成天就在床上用她那輕薄小巧的MBA看連載,沒幾個月她又把MBA換成MBP,說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換個大點屏幕的。我曾經鼓動她自己寫小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情小說了,一出手還不得把什麼悲情天后給擠兌死。結果她根本不屑一顧:“自己寫多費勁啊,我充1000塊VIP,看遍整個原創網,犯得著自己去寫嗎?”
差點忘了她是暴發戶的女兒,這話可不是我說的,是她自己說的。提起她爸她就一口一個“我那暴發戶的爹”,她爹是真有錢,真暴發。她二十歲她爹送的生日禮物就是一架直升機,不是遙控玩具,是由專業飛行員駕駛的那種輕型直升機。她收到這禮物的時候還挺高興,興沖衝拉著我去搭了一回。轟隆轟隆在天上飛了半天,差點沒把我給吵死,想跟她說句話兩人都聽不見。下了直升機她就嘆氣:“我小時候最愛看小說裡寫貴族學校,男主角搭直升機上學,降落在校園草坪上,一邁腿下來——嘩,一見鍾情!”
她愁眉苦臉的樣子一點也不像惺惺作態:“誰知道直升機這麼吵,能在上頭談情說愛嗎?”
我都無語問蒼天了,上次她還罵她爹暴發,說他買悍馬跟買白菜似的,專挑幫子長的,一點品味都沒有。還是用她的話來說,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
剛陪悅瑩走進試衣間,我的手機就響起來了。很獨特的旋律,是《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革命歌曲鏗鏘有力地迴盪在裝潢奢豪的旗艦店裡,簡直有一種不倫不類的滑稽。我慌慌張張在包裡掏手機,越著急越掏不出來,那手機越唱越大聲。但名店就是名店,Jack和另一位帥哥店員屈膝半蹲,專心替悅瑩扣好最後一顆釦子,彷彿對我包包裡稀奇古怪的鈴聲充耳未聞。
終於把手機找著了,我都出汗了:“餵!”
莫紹謙大約剛從機場出來,一貫低沉的聲音裡難得有絲倦意:“在哪兒?”
我老老實實告訴他:“在外邊跟朋友買衣服。”
“回家。”
電話嗒一聲就掛斷了,悅瑩還轉來轉去顧盼著落地大玻璃鏡中的自己,衣服顏色紅得非常正,彷彿夏季烈日下的虞美人,濃艷得幾乎要透出光芒璀璨。她問我:“好看嗎?”
我點頭,價格昂貴的華衣,能不好看嗎?
悅瑩說:“這顏色你穿才好看,你皮膚白,穿這個膚若凝脂。”
劉悅瑩小言看多了,一出口就成串的形容詞。一提到說女的都是膚若凝脂,翦水雙眸,楚楚動人;一提到男的就是星眸朗目,嘴角微勾,邪肆狷狂……
Jack轉過身來對我綻開迷人的微笑:“這個紅色確實不錯,但您穿的碼號,我們還有紫色與黑色,款式上有略微的不同,也非常漂亮。要不要拿來讓您試試?”
名牌就是這點好,一個顏色亦只得一款。碼號不對就得另尋他愛,多好啊,穿出去永遠撞不了衫。我在包包裡找錢夾:“不用了,把那兩件都給我包起來吧。”
悅瑩從大玻璃鏡子裡瞅我:“怎麼啦?”
我一邊遞給Jack信用卡,一邊說:“我有點急事,得回去了。”
悅瑩很了解地問我:“你那男朋友來了?丫怎麼跟皇帝似的,把你這兒當行宮了,愛來就來,不來就兩三個月都不搭理。你還真慣著他,要是我,一腳就把他給踹了。”
我要是能踹他,我也就出息了。
Jack已經拿了信用卡賬單來,我大筆一揮就籤上自己的名字“童雪”。 Jack又綻開他那迷死人不償命的微笑:“謝謝童小姐。今天您消費的總額還差一點就可以達到我們VIP的額度,下次您再來時,我們就可以向總部替您申請VIP。”
什麼VIP,就是方便下次再宰肥羊。我跟悅瑩說了先走,另外還有店員在替她參謀新衣,Jack親自送我出門,替我拎著紙袋一直送到車上。
不是不殷情,對著衣食父母,誰敢不恭敬?
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趕回去,果然還比莫紹謙先到。聽到大門處傳來聲響的時候,我早已經拿了莫紹謙的拖鞋,恭恭敬敬地歡迎他進門。
莫紹謙一邊換鞋一邊伸手摸了摸我的臉:“長胖了。”
兩個月沒見,胖了沒有我自己不知道,但他沒有絲毫改變。剛從飛機上下來,髮型仍舊一絲不亂,衣線更是筆挺如新。反正他不是人,從我認識他的那個時候起,他就彷佛永遠活在玻璃罩子裡,衣冠楚楚,倜儻風流。
臉上剛洗乾淨,白白的像新剝了殼的雞蛋。今天因為陪悅瑩去名店所以化過淡妝,而莫紹謙最討厭摸到脂粉,所以我回來第一件事就是卸妝。好在底子好,又還年輕,不施脂粉也能有盈潤光澤。我微仰著頭,這男人太高,雖然我赤足也有1米73,身高在女人中算不錯的了,但仍只得仰視他。出乎意料,他竟然伸手扶住我的頭,很隨性地吻下來:“唔,很乾淨。”
他是吻技高手,唇齒纏綿間我就意亂情迷,熟悉而霸道的氣息侵占了全部的呼吸。他不耐地囓咬有細微的疼痛,我勾著他的脖子,有意回應他。兩個月不見大概還真“距離產生美”,所以他很快被我糊弄住了,胳膊一彎就把我打橫抱了上樓。
他今天有點不對勁,到了床上我才知道,狠得跟拿我當仇人似的。莫紹謙在其他場合都還是衣冠禽獸,只有在床上連禽獸都不如。起初大半年我一看見床都怕,他一來我就恨不得躲在洗手間一輩子不出去。後來他慢慢哄我,自己也肯耐著點性子,才算好了點。誰知道今天又兇性畢露,把我往死裡整,我覺得自己就是塊餅,被放在油鍋裡滋滋地煎,煎得我連五臟六腑都要碎了。到最後我連哭都哭不出來了,只好哀哀地求他。就這樣他還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沒完沒了,等他終於筋疲力盡地倒下去,我連把胳膊從他身下抽出來的力氣都沒有了。
我迷糊睡了一小會兒,很快就醒過來,莫紹謙也難得睡著了,短短的額發抵在雪白的枕頭里,臉龐寧靜安詳得如同小孩子。
呀呀個呸,丫就是有著欺騙人眼睛的好皮囊。
我終於還是掙扎著爬起來,回自己房間去睡覺。
倒不是我矯情,是莫紹謙混蛋。他嫌棄我睡相不好,說我睡著就滿床打滾。而他睡眠環境要保持絕對的安靜,所以每次一完事,我就得滾回自己房間去。
悅瑩說得對,丫就是皇帝,我就是被召幸的妃子。我比那妃子還不如,人完事了可以被太監抬回去,而我還得自己爬回去。
我實在是累慘了,倒在自己床上,頭一挨著枕頭就睡著了,連房門都忘了鎖。
忘了鎖的後果就是半夜又被禽獸弄醒,我在黑暗裡看到他的眼睛我都想哭:“我累了。”
他灼熱的唇吻在我的鎖骨上,聲音含含糊糊:“待會兒再累。”
這樣下去終有一天我會被他折騰死,我還有大把帥哥沒有泡,大把論文沒有寫,大把錢沒有掙……要死在這事上頭也太不值了。所以我很賣力打起精神來,讓他心滿意足地最後吃乾抹淨。
太累了,後來我都睡著了,一覺睡到大天亮。醒過來的時候全身的骨頭還酸疼,頭一歪又把自己嚇了一跳,大清早突然近距離看到莫紹謙那張臉,誰不會被嚇一大跳啊?沒想到他昨天就在我床上睡著了,我的睡相也真不能恭維,一條腿還大大咧咧擱在他肚子上呢。我連忙小心翼翼把自己的腿抽回來,結果還是驚醒了他。他眼睛一睜開我就覺得屋子裡氣壓驟降,但他睡眼惺忪的時候顯得安全無害多了,濃濃的鼻音彷彿還帶著睡意,難得顯得和藹:“早!”
我連忙堆起笑臉:“早。”
媽的,跟這種人在一起壓力太大,遲早有天我會得心臟病。
跟莫紹謙在一起後我學會了罵粗口,每次我被他逼得退無可退的時候,我就在心裡問候他祖宗十八代。當然不能當著他的面罵,我要是敢當著莫紹謙的面罵粗口,估計我也真可以下海擒蛟上山捉虎了。
陽光燦爛的早晨,在全玻璃頂的花房裡吃早餐,周圍全是盛開的新鮮玫瑰,早起園丁剛澆過所以花瓣上還帶著露水。麵包黃油,牛乳雪白。瓷具是英國名貴骨瓷,光一套杯子就夠我交全年學費,這就是萬惡的資本家生活。
我不是資本家,莫紹謙是資本家。
資本家吃早餐,我看報紙。我之所以在吃早餐的時候看報紙是跟電視學的,TVB裡的老爺都是邊吃早餐邊看報紙的,不過人看的肯定是英文財經,而我訂的是八卦小報。
香秀牽著可愛來了,可愛是條薩摩耶,今年已經兩歲,雪白的毛一塵不染,笑起來可比我高貴。香秀是專門負責它的菲傭,為人非常耐心踏實,一心一意侍候可愛,對可愛跟對自己孩子似的,教會了可愛很多東西,比如握手啊,坐下啊……每次莫紹謙來了,香秀總要把可愛帶出來讓他看看。
我一點兒也不喜歡狗,可愛也不怎麼喜歡我,我一次也沒遛過它,香秀偶爾帶著它進來,它還沖我汪汪亂叫,氣得我幾次想偷偷把這狗送人。但這事上頭我壓根沒發言權,可愛是莫紹謙買的,香秀是莫紹謙請的,這房子是莫紹謙的,連我也是莫紹謙養的。
莫紹謙拍了拍可愛的頭,可愛就乖乖蹲下來跟他握手,雪白的爪子肉乎乎的,擱在莫紹謙的掌心裡。他掌心的智慧線極長,幾乎劃過整條生命線,充分證明了丫就是個老奸巨猾。我憤憤往嘴裡塞了片麵包,突然看到報紙上登的醒目標題——“蘇珊珊爆出神秘男友”。
蘇珊珊去年才出道,本來名不見經傳,竟然在國外著名電影節上大爆冷門拿回個影后。蘇珊珊的名字頓時變得炙手可熱,傳說她又被某新銳導演看中,要拍一個大片。熱炒了這麼久,突然又爆出男友,身為資深八卦愛好者的我都知道肯定是為了給新片造勢。不過狗仔隊們也真不敬業,偷拍到的照片沒一張是正面的,最清晰的一張也只能看見那男人的背影與蘇珊珊手牽著手,十指相扣的畫面被畫了個紅圈,然後特別局部放大。咦!那男人的腕錶怎麼看上去眼熟?這背影也有點眼熟。這塊表造型非常獨特,我盯著報紙看了半天,終於確認它就是那塊大師手製的陀飛輪,目前全亞洲,哦不,全球也就這麼一塊。做一塊得花人家大師好幾年工夫,能量產嗎?
我瞥了一眼餐桌對面的資本家,他正喝咖啡,袖口露出那塊獨一無二的腕錶,晶瑩的表面在陽光下熠熠生輝。一瞬間我腦子裡轉了很多念頭:第一個念頭是我終於熬出頭等到了脫離魔掌的這一天;第二個念頭就是這男人品味也太差了,蘇珊珊長得都還沒他老婆好看;第三個念頭是這男人品味一向做不得準,我也沒他老婆漂亮;第四個念頭是這事太詭異了,就算是泡蘇珊珊不小心被狗仔隊撞見,以資本家手下公關部跟媒體良好的關係,照片肯定也不會被登出來;第五個念頭是蘇珊珊炒作也沒膽子拿他炒作,資本家的便宜不是一般人能佔的……
沒等我轉到第六個念頭,資本家已經發話了:“看什麼呢,臉都快埋到報紙裡去了。”
我鎮定自如地沖他笑了笑,放下報紙繼續啃我的麵包。忽然聽到他說:“拍成那樣,難得你還能認出來。”
我差點沒把嘴裡的牛奶全噴出來。大爺,嚇人也不帶這樣嚇的。
我沒敢說我不是認出他的人,而是認出他的表。
大概是我臉上心虛的紅白不定,他索性問我:“怎麼?你不高興了?”
怎麼也輪不到我來不高興啊!
我是什麼?我是二奶,我是小三,我花他的錢,被他養。我跟有婦之夫莫紹謙非法同居,破壞他和原配的合法婚姻,擱天涯我就是被唾罵被鄙視被公憤被人肉的壞蛋。
我哪有資格不高興,那是原配的戲,我不搶。
我說:“蘇珊珊演技挺好的,我挺喜歡看她的電影,下次有機會幫我要簽名。”
莫紹謙哼了一聲,我知道他不高興,男人都希望女人們為了自己爭得死去活來出盡八寶,勾心鬥角自相殘殺金枝欲孽,只為盼得他偶一回顧的憐惜。我不配合,他就不高興。
最好他喜新厭舊又徹底嫌棄我的不知趣,摔出張支票來讓我滾蛋。
這種夢沒得做,莫紹謙很快轉移話題:“昨天買了什麼衣服?”
我就知道他要問,所以我看都沒看就拎了兩件回來,真是有先見之明。於是興高采烈告訴他:“米蘭的當季新款,不過現在太熱了,還不能穿給你看。”
金主很滿意地點點頭,花錢的是金主,穿新衣的是金絲雀。我的用處是滿足他大男人的虛榮心,讓他花錢有樂子。有時候我也忤逆他,但這種忤逆非常有分寸,就像小貓撓人的手,是撒嬌的輕狂,而不會真撓出血跡來,省得惹毛了他吃不了兜著走。
再這麼下去,我都可以寫部當二奶的秘笈,名字就叫《我的情婦生涯》好了,放在網上一準轟動,就衝這名字也能飆點擊率啊。
他問我:“今天有課嗎?”
“有。”我沒撒謊,還全是大課,著名的千人斬教授,要是點名不在我就死定了。
“那晚上一起吃飯。”
看來他今天不打算走了,我去換衣服。找了半天才找了件有領的襯衣。沒辦法,脖子上全是青一塊紫一塊,慘不忍睹,我在心裡喃喃罵莫紹謙是禽獸。隨便配了條牛仔裙,回頭看到禽獸正靠在衣櫥門口,頗有興味地打量我:“還真有學生的樣子。”
我本來就是學生好不好?
幸好沒堵車,趕到學校沒遲到。劉悅瑩已經幫我佔了位置,我們兩個照例坐第一排。為什麼要搶第一排,因為我們愛學習。你別笑,我們兩個是本校應用化學系那年招進來的高考前一、二名,我高考理綜只丟了兩分,是物理算錯了一道題。劉悅瑩比我還牛,她理綜滿分,調檔的時候估計老師都沒看她的資料,閉著眼睛就把她錄取了。
要早知道她爹是著名的民營企業家,估計學校也該琢磨找她爹捐個實驗室什麼的。不過我們學校牛人太多,校長也不在乎。倒是她爹一聽說女兒考取了這名牌大學,那個激動,連星星都恨不得摘下給她。當初劉悅瑩就跟我說:“我那暴發戶的爹,成天忙應酬,從來沒給我開過家長會,從來沒關心過我考多少分。他還琢磨掏錢把我給弄美國去唸個野雞大學呢,結果我考了個全省狀元。”
所以她二十歲時,她爹一高興就買了直升機送寶貝女兒。
都大三了,很少上大課。難得跟其他兄弟班級湊一塊兒,偌大的階梯教室裡熱熱鬧鬧。老師在上面講的熱鬧,下面健筆如飛抄筆記、傳紙條、聽MP3、發短信、看小說……有人學習有人不學習,反正熱鬧。
跟劉悅瑩隔一個空位坐著一位帥哥。不成文的規矩是,不認識的男女生坐的時候,中間總要隔一個空位,教授也對這樣的資源浪費司空見慣。我一邊記筆記一邊欣賞帥哥。因為階梯教室朝南,大玻璃窗裡透進來的陽光正好映在前三排。帥哥烏黑的頭髮被陽光鍍上一層絨絨的金圈,他手裡拿著支圓珠筆,一下子轉過來,一下子轉過去,非常嫻熟。
我呆呆地看著那支筆,忽然就想起蕭山。我轉筆還是蕭山教我的,手把手,食指,中指,怎麼使勁,怎麼借巧,怎麼控制旋轉不讓它從手指間飛出去……蕭山的手指秀氣修長,微帶著涼意,觸在我的手背上。我的臉燙得發燒,十六七歲的少年,輕輕地觸一下手指,都覺得可以幸福好久。
秋天來了,所謂悲秋還真是有的,在這個陽光明媚的初秋早晨,我忽然就想起了蕭山。
每次想到蕭山的時候,就是我最不快活的時候。我的不快活一直持續到中午,吃飯的時候我連最喜歡的四喜丸子都吃不下,悅瑩瞥了我一眼:“思春啦?你男朋友不是剛來麼?”
我無限唏噓地告訴她實話:“我想起我那初戀了。”
“有男朋友還想初戀,真沒人性。”
“可是初戀隔得遠嘛……人在天涯,當然會想念他……”
“有多遠?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他現在在哪兒?不行你踹了現在的男朋友,追到國外去不就完了。”
我嘆了口氣:“他在隔壁的那間大學。”
“靠!”悅瑩都怒了,連香噴噴的丸子都不吃了,形像也不顧了,拿著筷子戳我,“起步價都沒有,你從西門出去進他們學校東門,不就完了!還好意思在這兒悲悲戚戚,你丫真當咫尺天涯了?”
悅瑩沒說錯,還真是天涯咫尺。
打死我也不會去見蕭山,打不死我就更不會了。
我寧可矯情地把過去的一切放在心裡,永遠。
作者:
sh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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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hek 於 2012-1-21 03:4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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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風景依稀似舊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來一次,我依然會選擇愛你。
——題記
簽字的時候我頓了一下,望了一眼離我不過咫尺之遙的那個男人。他似乎很放鬆地坐在沙發上,但明顯心不在焉,眼睛看著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飄忽到什麼地方。
倒是他的律師比他更緊張,見我如此,連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著我。
只要我在協議上簽下自己的名字,那麼從此和他再無半分關係。或者還是有的,圈子裡那些閒得發慌的太太們,也許背地裡會將我稱作他的前妻。不過我想,不至於有人這般不識趣,敢當面對我這樣說。
前妻。
多麼可笑的兩個字。
我從來不曾做過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從二十歲到三十歲,我這一生最好的時光已經過去。
和我結婚的時候他二十三歲,那時還是略顯青澀的大男生,如今時光已經將他雕琢成穩重成熟的男人。歲月幾乎沒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跡,除了氣質,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變。
我簽完自己的名字,推開那份協議,再簽另一份。
筆劃出奇地流暢。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離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詞彙與他大吵,最後他摔門而去。在他走後,我獨自泣不成聲,倒在床上放聲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愛的孤獨熬成了毒,一絲一縷,侵入了血脈。我以為自己會一生一世與他糾纏下去,不死不休。
沒想到還有這一天。
我還記得他的私人助理給我打電話,他從來不給我打電話,連最起碼的溝通亦是通過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辦的語氣,恭謹而疏離:“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讓港業49%的股份給慕氏,具體詳情,您看是否方便讓您的助理過來詳談?”
十年來,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頭,認了輸,還是因為那個女人。
童雪。
他這樣愛她到底為什麼?
我一直以為他這樣的人,鐵石心腸,巋然不動,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愛女人。
直到終於讓我覺察到蛛絲馬跡。
八卦報紙登載的新聞,照片裡他緊緊牽著一個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從來沒有牽過我的手。
十年掛名夫妻,我單獨見到他的次數都屈指可數。即使是在家族的聚會中,大部分情況下,他和振飛的關係都比和我熱絡。所以父親在委派執行董事去莫氏的時候,特意選擇了振飛,而不是我。
父親輕描淡寫地說:“你不適合擔任這類職務。”
我明白父親的弦外之音,其實我更不適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發了狂。
那個演電影的女人,憑什麼被他牽著手?
我要讓她一輩子再也演不了電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間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毀掉。
振飛曾經勸過我,他說:“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麼輕巧的三個字,十年來我傾盡一顆心,結果不過是一場笑話。
十年前我見到他,我發過誓,一定要嫁給他。
我的父親是慕長河,我是慕氏最驕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麼,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絕我,我沒動聲色,而是悄悄地佈局。
我授意別人買通了他父親手下的人,把整盤的商業計劃偷出來給他父親的競爭對手,然後步步為營,小心謀劃。我想如果當他的父親陷入困境,他也許會改了主意。我需要藉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沒想到他的父親會心髒病發猝死在機場,幸好我的目的已經達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隱秘,我很慶幸他永遠不會知道我做過些什麼,因為我不知道他會是什麼樣的反應。我十分清楚他怎樣對待童雪,哪怕他那樣愛她,卻終究有著心魔。
他負著罪,以為愛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親。
我帶著肆意的殘忍看著私家偵探給我發來的那些照片,有一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著頭,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後,幾次試探著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幾乎觸到了她的髮梢,卻終究還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頭。
他的目光中有那樣多的落寞,可惜她永遠不會回頭看見。
其實她對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卻永不可得。
我覺得快意,多好,我受過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經過。
她不愛他,如同他不愛我。
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在我的掌握中。我無數次端詳著童雪的照片,雖然五官端正清麗,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紹謙到底看中她哪一點?
我漸漸覺得失落,或許在他和她認識之初,他已經知道她是誰的女兒。
也許就是因為這種禁忌,他反而對她更加無法自拔。甚至在認識之初,他就是帶著一種獵奇與報復的心態,也許他起初,只是純粹想逗她玩玩。
結果最後陷落的卻是他。
我不能不想辦法拆開他們,哪怕她根本就不愛他。
可是他愛她,已經太深。
深到他情願逢場作戲,用一個演電影的女人來轉移我的注意力。深到他已經寧可自己掙扎,卻不讓她知曉當年的事情。
他這樣愛她,到底為什麼?
十年前我執意要和他結婚,他說:“我不愛你,所以你務必考慮清楚。”
坦白得令我覺得心寒。
可那時候我以為,我可以改變一切,我可以讓他愛上我,就如同,我愛他。
十年來,原來都是枉然。
這一切原來只是我自己癡人說夢。
慕氏幫助了他,他卻更加地疏離我,因為他覺得這段婚姻是一段交易,一段令他痛苦萬分的交易。
我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從頭來過,我會不會還這樣做。
就在我倍覺煎熬的時候,林姿嫻告訴我另一個壞消息。
童雪懷孕了。
十年夫妻,莫紹謙從來沒有碰過我,我視作奇恥大辱,可是現在童雪卻懷孕了。
我終於知道他們已同居三年,莫紹謙將她藏得很好,一藏這麼多年,如果不是機緣巧合,我幾乎無法發現。
他一直在防著我,因為他知道我會做什麼樣的事。寂寞將我骨子裡的血都變成了最狠的毒,我不會放過。
我決定見一見童雪,因為我已經失了理智,我本來不應該直接出面,可是我已經按捺不住。
我恨這個叫童雪的女人,我希望她最好去死。
我見到了童雪,我對她說了半真半假的一番話。
我知道莫紹謙會知道我做了些什麼,但我已經顧不上了。
我不能再冒任何風險,我也已經沒有任何耐心。
我知道自己亂了方寸,但總好過,我眼睜睜看著別的女人替他生孩子。
雖然我明明知道,童雪與他關係惡劣,她不會留下這個胚胎。
可我無法冒險。
因為我已經輸不起。
例行的家族聚會他缺席,聽說是因為病了。過了很久公司召開董事會,我才見到他,他瘦了許多,氣質更加疏離冷漠。近年來他羽翼已豐,父親照例和顏悅色地對他,而他照例很客氣地待慕氏。一切都平靜得彷彿百尺古井。
會議結束後我故意叫住他,笑靨如花地與他說話。
他神色倦怠,我想他已經知道我做過的一切。他對我說:“你覺得稱心如意就好。”
我站在那裡,看著他轉身離開。
細碎的燈光將他的影子拉得老長。
光影寂寥。
我從來不曾知道,原來有著中央空調的會議室,也會這般冷,冷得像在冰窖。
稱心如意?
恐怕我這一輩子,都不能稱心如意。
我已經知道,他將所有的賬都算在我頭上,包括失去那個小小的胚胎。
其實我和他都心知肚明,就算我什麼都不做,童雪仍舊不會留下這個胚胎。
我亂了陣腳,結果反幫了敵人的忙。
她明明不愛他,為什麼他還要這樣對她?
我決心讓他清醒地知道,她不愛他,就是不愛他。
我像十年前一樣,耐心佈局。
他最看重什麼,我就讓他失去什麼。
他最看重童雪,我就要讓他知道,童雪從來沒有愛過他。
他最看中事業,我就要讓他知道,他連自己父親留下的基業也保不住。
如果他一無所有,他會不會回頭愛我?
不,當然不會。
他只會更加深切地恨我。
我在黑暗裡靜靜地笑著,我已經無法控制自己血液中的毒。
如果這一切的最後都是毀滅,那麼讓我和他一起死吧。
我簽完字後,律師將所有的文件拿給莫紹謙簽字。
莫紹謙簽好之後,又將其中一份交還給我的律師。
我從律師手中接過文書。
沉甸甸的文件,十年名分上的夫妻,具體到白紙黑字,卻是一條條的財產協議。
他用他曾經最珍視的一切,換得另一個女人的平安。
我忽然想要流淚。
他從來不曾這樣待我,他一直恨我,在童雪出事之後,他對我說過的唯一的話就是:“你到底想要怎麼樣?”
我不過是想他愛我。
十年,我傾盡一顆心,用盡全部力氣,卻都是水中月,鏡中花。
我的臉全都毀了,在日本做過很多次整容手術,但仍舊恢復不了從前的樣子。幸好看不出什麼傷痕來,只是在鏡中看到自己,難免會覺得陌生。
振飛總是安慰我說:“姐姐,你就是換了個樣子,還是一樣美。”
我知道其實我長成什麼樣子,對他來說,都不重要。
不管我美不美,漂亮不漂亮,他都不會愛我。
我抬起頭來對他微笑。
每次他的視線都會避開我的笑顏,這次也不例外。
因為他的眼中從來沒有我。
等一切的法律手續結束的時候,我對他說:“我有句話想要對你說。”
我堅持要求所有人離開,他的律師很警惕,但他仍舊是那種淡淡的疏離與漠然:“讓她說吧。”
偌大的空間只有我和他兩個人,世界從來不曾這樣安靜。
也許這是我最後一次單獨與他站在這裡,落地窗外,這城市繁華到了極致,而我心裡,只是一片荒涼。
我凝視著這個我愛了十年的男人,到瞭如今,他都不曾正眼看過我。
也許到現在,他仍舊沒有註意過,我和從前的樣子到底是不是不一樣,因為我在他心裡,從來沒留下過什麼印象。
可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選擇,我不會後悔我做過的事。
“紹謙,”我慢慢地對他綻開微笑,如果這是最後一次,我想在他面前,笑得最美。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來一次,我依然會選擇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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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k
時間:
2012-1-21 03:44
番外‖完結鬼迷心竅
花房裡的玫瑰開了,討厭把玫瑰新出的葉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帶它去看過醫生,說它缺維生素。很久以前,我們剛認識的時候,你也缺維生素,那時候你頭髮黃黃的,髮梢都分岔了,真是個黃毛丫頭。我帶你去吃飯,你吃任何東西都很香,會眉眼彎彎對著我笑,讓人覺得胃口大開。
很多年後廚房燉了燕窩,你吃起來也是一小勺,一小勺,彷彿是咽著苦藥。
我對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避免見你,因為擔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但過不了多久,又覺得煩悶焦慮。做任何事情都沒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總是建議我,還是回家看看吧。
他說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從來不曾把那里當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夢到什麼,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將你抱起想要安慰你,當看到我的臉時,你一下子驚惶失措的想要掙開。當時你的那種眼神我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難受,從此不願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間。我嫌你煩,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讓你走開。
我卻不能讓你從我心底走開。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葉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著兩個如花似玉的姑娘,卻拿著麥放聲高唱《鬼迷心竅》。
有人問我你究竟是那裡好這麽多年我還忘不了春風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沒見過你的人不會明了……這麼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們笑得前俯後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隱約的淚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個晚上。
從那之後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會像他一樣失態。
你是我的鬼迷心竅,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來的那次,我很放縱的喝醉了。
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你。
也許喝點酒,還有理由對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討厭你買的那隻狗,還有你。
因為在香港的時候帶你去看電影,你說戒指真好看。這麼久以來,你沒有在我面前說過什麼東西好看。於是特意趁著商務旅行,在比利時挑了鑽石,然後交給珠寶店,依電影裡原樣鑲出來。當我拿給你的時候,你的表情讓我知道,原來你並不喜歡。
後來我一直想,什麼時候,我已經變得這麼可憐。
連讓你笑一笑,對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離婚,如果在道德上沒有愧疚,你會不會覺得好過一點。
但你永遠不會嫁給我。
因為你從來沒有愛過我。
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你還是個小姑娘,裝模作樣穿著高跟鞋,一本正經化著妝,端著剪彩的那個盤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沒有吭一聲。後來我在後台找到你,你倔強的神色像是個小孩子。
你本來就比我小一輪,我三十歲了,你才十八歲,而我二十三歲的時候,你才十一歲。
從前發生的事情,其實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種獵奇的心態注視著你,就像一隻貓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給自己找了個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裡清楚,你笑起來真好看,會露出兩個酒窩,像只洋娃娃,讓我情不自禁,總是想要擁有你。
我從來沒有過洋娃娃,因為我是兒子,父親從小教育我,不要玩物喪志。
那時候我已經知道,我無法再放開你。所以我選擇了最糟糕的方式,因為你恨我,我會覺得好一點。
我已經無法控制對你的態度,如果你對我好,我不知道自己會變成什麼樣子。
所以寧可你恨我,這樣或者會好一點。
如果恨我,我也許會少愛你一點點。
我對你不好,我知道。
因為我沒有辦法對你好。
對你好一點兒,我總會想起自己的父親。對你好一點兒,你總是對著我笑。
你一笑,我覺得心都快要融掉了。
我害怕這種感覺,它代表著失控,代表著軟弱。
所以我寧可對你壞一些,這樣你對我,也會壞一些。
在醫院的時候,我終於覺得灰心。
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橫掠進你的生活,也許我們都不必如此狼狽不堪。
那麼讓一切就此結束吧,就像從來不曾開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來了。
你帶著合同來,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朝你說出刻薄的話。
你一走,我就後悔了。
我不願意讓別人看到你那樣子,小心翼翼,卑顏屈膝。
可是你討好我的樣子,讓我更覺得自己可憐。
我不願意再這樣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後會有陷阱,我也下定決心,我下定決心結束一切,在事態已經沒有辦法控制的時候。
在海邊的時候,我很放縱自己。因為這樣的機會,已經註定是我這輩子最後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會遇見你。
就像注定我再也不會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會擁有你。
我對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為我沒有辦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現在不會了。
就這樣更好。
我一直覺得,就這樣更好。
讓我可以漸漸的忘記你,忘記你的樣子,忘記你的笑容。忘記我曾經擁有過,忘記我曾經遇見過。
把這一切都忘了,這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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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a3232
時間:
2012-2-26 23:12
thank
作者:
ladyee
時間:
2012-4-22 23:28
謝謝!追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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