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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陳茂波)稱買地休閒用 村民單據揭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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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eatech
時間:
2013-7-23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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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陳茂波)稱買地休閒用 村民單據揭出租
陳稱買地休閒用 村民單據揭出租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昨承認家族成員在新界東北發展區石仔嶺村內曾擁土地,陳妻許步明去年10月將股份全售家人,夫妻現沒任何土地,又稱最初買入「農地」只為作「假日休閒用途」,非「囤地等炒賣」。但本報發現,陳的說法有兩失實之嫌,一是該地早於1994年陳購入前已劃作「工業(丁類)」用地,不能作「農業或休憩」用途;二是陳曾於96年簽下單據,以60元出租其中兩幅共逾千呎土地給人務農,顯非「家人休閒」之用。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原討論粉嶺高爾夫球場規劃事項,卻變成質詢陳茂波會議,多名泛民議員質疑,陳妻將土地賣給家人,是「左手交右手」,陳去年7月上任發展局長,亦無申報妻子擁有東北土地,其間處理東北發展事件,要求他下台。有政黨今將向廉署舉報,認為陳涉違反問責制官員守則。
陳茂波太太許步明及其家族名下持有的公司,在古洞北河上鄉路附近擁有3幅合共約2萬呎土地,全位處東北發展區範圍,與計劃興建的古洞鐵路站相當接近。土地在上次諮詢階段原被劃作興建私宅,最新規劃則改為建居屋,由政府斥資徵地。3地或涉逾千萬元補償。
陳妻擁3東北地 現擬建居屋
陳茂波昨就報道兩次回應傳媒,他承認3地是由他個人在94年負責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正式合約則由妻子和她家族共同持有的公司「國萬實業」名義買入,太太佔37.5%股份,地皮面積共約2萬呎。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3地售價為35萬元。陳說,「農地」買入近20年,自己無股份,僅以會計師行名義和妻子擔任「國萬實業」董事,但可控制公司,已於2011年4月辭職。買入「農地」是為了「假日休閒用途」,假期時與家人及小孩到該處。
陳買入前 地皮已劃「工業」用途
不過,本報翻查城規會分區計劃大綱圖,該地皮由1994年至今一直被劃作「工業(丁類)」用途,按規劃原則,土地不能作農務或休憩用途。記者昨到現場觀察,農戶兼屋主鍾先生展示一張附有陳茂波簽署的租金收據,列明陳於1996年以60元低價租出兩幅共逾千呎土地作耕作。鍾稱農地已荒廢多年,10多年來未曾見陳與家人現身「休閒」。
2011年前,陳茂波仍身兼「國萬實業」董事,但在2008年立法會議員利益申報表上,對於是否擁有任何土地或物業,或從中有利益,陳申報「沒有」。
稱9月已向特首行會申報
陳茂波昨稱,3地最初於1994年雖由他代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但一直由國萬實業持有,而持有國萬的是3間海外公司,陳妻許步明則是其中一間海外公司Orient Express股東。去年10月、即陳上任後兩月,陳妻已將國萬股份全數賣給家族成員及退任董事。他強調,相關利益已在9月向特首及行政會議申報。但7月至9月期間,陳負責新界東北諮詢工作,卻未有在行會給公眾查閱的利益申報表登記許步明擁有新界東北土地。
至於徵地賠償在陳茂波上任後曾經提高,陳解釋是按機制進行。按照特惠補償,每呎農地賠償948元計,陳茂波的親戚可獲逾千萬元,比1994年購入價35萬元高出至少27倍。
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表示,有行會成員擁多項財務投資,兩月未必夠詳盡申報,但認同發展局長要處理土地項目,牽涉龐大利益,應公開透明交代。特首辦則回應說,行會有嚴謹利益申報制度,若討論事項涉及個人利益,討論前要申報。
城規會副主席黃遠輝說,若土地規劃為工業(丁類),一般不准用作農業或休憩用途,要視乎土地業權人是否就有關土地作更改規劃申請,若沒申請,即屬違反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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