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迪士尼樂園「食買玩」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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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ko
時間:
2013-11-16 11:40
標題:
香港迪士尼樂園「食買玩」優惠
「食買玩」優惠
park.hongkongdisneyland.com/hkdl/zh_HK/special/listing?name=PlayShopDine2013Page&CMP=BAC-MediOff13YahoHk11aPSDoff
快於網上購買「食買玩」優惠,投入香港迪士尼樂園的奇妙世界!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4日,香港居民可以優惠價港幣$499享用「食買玩」優惠,讓你於指定日子,暢玩香港迪士尼樂園2次。優惠更包括樂園餐飲及購物折扣優惠,讓你盡享美食,兼選購精美禮品。
優惠期 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24日
包括
2日門票
首次入園﹕
2013年11月1日至12月6日期間任何一天。
第二次入園﹕
2014年1月2日至1月28日期間任何一天。
於以下其中1間餐廳尊享9折餐飲優惠*
大冒險家餐廳
笑匠歡宴坊
碧林餐廳
火箭餐廳
於樂園商店購物滿港幣$350即享85折購物優惠#
購票資格 香港居民
價目 標準門票(12至64歲)﹕港幣$499
小童門票(3至11歲)﹕港幣$355
長者門票(65歲或以上)﹕港幣$110
* 可享用餐飲折扣優惠1次。適用於下午5:30後至煙花表演前30分鐘,最多可購買8個套餐。
# 可享用購物折扣優惠1次。適用於任何香港迪士尼樂園內之商店購物(不包括小鎮珠寶店)。
購票方法
立即網上購買「食買玩」優惠。
持有優惠門票的訪客,可於第一次進入樂園前於正門入口之神奇迅達印票機(網上訂購取票機)換取具名之入園門票。
進入樂園時,請出示香港居民身分證以作核實用途。3至11歲賓客可出示學生手冊、或出世紙及其他附有相片之身份證明文件。
第二次入園,賓客須使用第一次入園所用的門票。
條款及細則
1. 「食買玩」優惠(此「優惠」)於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24日發售(「優惠期」)。此優惠以先到先得形式發售,額滿即止。優惠供應量視乎供應情況和在分配上對優惠門票的數量、類型和其他功能所作的限制(「優惠限制」)而定。賓客承認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任何時間均有絕對酌情權決定或改變供應情況和優惠限制而恕不另行通知。
2. 所有香港身份證[香港身份證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簽發之身份證)]持有人均合資格享用此優惠門票。
3. 受此等條款及細則之約束下,每位合資格賓客可於優惠期間以港幣499元(標準門票),港幣355元(小童門票)或港幣110元(長者門票)購買此優惠門票。優惠包括:
- 一張於2013年11月1日至12月6日(下稱「首次入園期」)期間進入香港迪士尼樂園(下稱「樂園」)一次之門票(下稱「樂園門票」)。
- 享用9折樂園餐飲優惠一次。於下午5:30後至煙花表演前30分鐘,只適用於下列其中1間餐廳使用﹕(1)大冒險家餐廳、(2)笑匠歡宴坊、(3)碧林餐廳及(4)火箭餐廳。最多可購買8個套餐。
- 享用85折樂園購物優惠一次。此優惠只適用於任何香港迪士尼樂園內之商店購物(不包括小鎮珠寶店)并須單一消費達港幣$350元。
- 於首次入園期進入樂園之賓客可於2014年1月2日至28日期間憑該樂園門票再次進入樂園一次。
4. 此優惠只限於優惠期間於香港迪士尼網站
www.hongkongdisneyland.com
購買。此優惠並不適用於樂園售票處、香港迪士尼樂園酒店或迪士尼好萊塢酒店、港鐵香港站香港迪士尼樂園售票處或樂園以外之任何售票地點。每次可於網上購買最多四張優惠門票。
5. 購買此優惠門票時,賓客須提供個人名字、信用卡資料及其他個人資料。交易完成後,確認書將會電郵至賓客購票時所提供電郵地址。
6. 每位賓客只能使用一張優惠門票。優惠門票須由該門票上顯示之賓客使用。
7. 賓客須於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正門入口之神奇迅達印票機(網上訂購取票機)換領印有賓客姓名的門票方可進入樂園。賓客需攜帶購票時所使用之信用卡以換領門票。
8. 賓客之姓名將印於優惠門票上及不可更改。本公司或要求每位使用此優惠門票的賓客,每次進入樂園時,出示指定之個人身份證明作核實之用。購買或換領優惠門票時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用作個人身份核實之用。
*賓客所提供之個人身份證明必須附有相片,例如﹕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其他附有相片之身份證明文件(3至11歲之小童可出示學生手冊、或出世紙及其他附有相片之身份證明文件)。
9. 同一位賓客須憑首次入園日使用之樂園門票於3(iv)所列之期間再次進入樂園。未於首次入園期換領門票、或未於首次入園期使用之樂園門票將會作廢。賓客亦不能於2014年1月2日至28日期間換領門票進入樂園。
10. 此優惠門票不能升級至「奇妙處處通」或其他門票類別,亦不能轉讓、退換、退款或轉售。
11. 此優惠門票受香港迪士尼樂園規則約束,有關規則已列明於香港迪士尼樂園網頁
www.hongkongdisneyland.com
及印於樂園指南上。樂園指南可於售票處或賓客服務中心領取。
12. 進入樂園之賓客均受樂園規則約束,有關樂園規則載於樂園網頁
www.hongkongdisneyland.com
及列印於樂園指南上;樂園指南可於樂園售票處及賓客服務地點索取。基於樂園客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安全、保安或秩序理由,或主辦單位認為有情況所需,主辦單位或會不時更改營運時間,暫時關閉樂園或任何部份,限制進入樂園的人數,及/或暫停任何遊樂設施或取消任何娛樂節目,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毋須退款或賠償。
13. 樂園購物優惠不適用於購買照片、Arribas Brothers系列、電子產品(例如數碼相機,CD播放機,收音機等)、非迪士尼產品/便利品(如藥物,菲林,電池, H2O+®系列)、SD記憶卡、一次性相機、影音產品(數碼光碟)樂高®產品和本公司不時指定的產品。
14. 樂園購物優惠只適用於每單購物交易最多五件同款限量版/別注版商品。
15. 本公司保留有關任何餐飲服務及商品之價錢及各餐廳及商店的營業時間之決定權。
16. 使用樂園餐飲及購物優惠時,請出示此優惠門票。演藝人員會於賓客使用餐飲或及購物優惠時在門票上標注核實。
17. 恕不接受樂園門票的影印本。遭損壞或被更改之樂園門票亦屬無效。如遺失樂園門票恕不另外補發。
18. 樂園餐飲及購物優惠只可於其中一次入園時使用一次。此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或折扣優惠一併使用。
19. 此優惠乃根據「特區政府」之法律所提供。合資格賓客只可於第7條內所指定位於香港之地點換取。本公司並不對此優惠於其他地區之合適性或是否有所提供作出任何陳述。此外,假若此優惠之參與於某區域被禁止或視為違法,此優惠將被視為無效。參與此優惠之人仕均為自發性參與,並須負責遵守當地法律(如適用及以該等法律範圍為限)。
20. 本公司擁有對此等條款及細則最終之解釋權。
21.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或終止或暫停此項優惠而不作事先通知。
22. 在指定網站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可能被用作與處理您的要求或查詢及其他直接相關的目的,或於有關法律、安全或保安的用途。有關本聲明的查詢或要求存取或修改您的個人資料,請透過電郵
personaldata@hongkongdisneyland.com
聯絡個人資料經理。
23. 以上條款及細則以英文及中文編寫,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或矛盾,概以英文本為準。
24. 以上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所管限並須根據香港之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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