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天氣持續寒氣逼人,不少市民喜歡食火鍋取暖,惟使用爐具時須格外留神。一名12歲女童昨午在葵涌 村寓所與家人打邊爐時,不慎踢到枱腳打翻爐具,遭滾湯照頭淋,手面被灼傷,送院治理後無大礙。
手面灼傷 一二級燒傷
險遭毁容的12歲女童面部、左手和左肩被灼傷,經初步檢驗後證實屬一級至二級燒傷,救護員立即在其傷口處敷上藥水面膜,女童在母親陪同下由救護車先送往瑪嘉烈醫院 救治,其後轉往瑪麗醫院 留醫,情况穩定。
不慎踢到枱腳
事發於昨午5時許,女童與家人在葵涌村合葵樓寓所提早享用晚餐,各人圍坐爐具前大快朵頤期間,女童不慎踢到枱腳,爐具應聲打翻,女童走避不及被滾湯照頭淋,身體多處被灼傷,女童痛極驚叫,家人立即報案將其送院救治。
選爐具應備熄火裝置
天氣寒冷是打邊爐旺季,不時發生搶火或打翻爐具意外,市民取暖飽餐時應注意以下爐火安全,包括選購卡式石油氣爐時,應購買附有「GU標誌」,即已獲機電工程署安全監督批准的氣體用具;爐具應備有熄火保險裝置。 為石油氣爐換氣罐時,應先檢查樽身有否泄漏,並確保附近沒有火種及熱源;切勿平排使用兩個石油氣爐,否則氣罐過度受熱易生爆炸;煲身體積不宜大過爐面;切勿在爐底墊上報紙雜誌等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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