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說起伊家跟文家的淵源,以及小樂樂特别的指腹爲婚例子,就要從小樂樂還在文母肚子裏的時候開始說起。
那一次,要做産檢的文母因爲老公有事不能去載她,她剛走過十字路口,正要轉入人行道時,差點被一輛突然沖出來的腳踏車撞到。
當時有個男孩見義勇爲,伸出腳把前輪踢歪,讓騎腳踏車的幼兒園孩童連人帶車在人行道旁摔了一跤,立刻哇哇啼哭。
懷胎六個多月的文母一臉慈愛的目光緊盯着年約五歲的小男孩,走近安撫道:「有沒有哪裏疼?不疼不疼,痛痛不見了……」
「阿姨,妳以爲這樣子說就真的不疼了嗎?妳在騙誰啊?」見義勇爲的男孩年紀明顯比騎腳踏車的小男孩大,他的眉眼間充滿早熟的智慧,唇角還有一絲精明不馴。
文母腼觍地笑了笑,先看了看不哭的小男孩,「你趕快回家擦藥,這樣傷口才不會被細菌感染。」她幫小男孩把腳踏車牽起來,目送鼻子通紅、膽怯的小男孩離開。
一轉頭,她發現那名男孩還在,「你幾歲了?人小鬼大的……」
「我今年九歲。阿姨,妳不能罵我人小鬼大,是我救了妳。」
「沒錯,沒錯……」她笑了笑,「是你救了我。」
不然萬一她吓着跌倒了,就怕會動了胎氣!
「阿姨,我救了妳,妳不是應該要知恩圖報嗎?」他理直氣壯地問,眼神清澈地直視着她。
乖乖,這男孩年紀這麽小就懂得勒索了啊?
呃……好吧!不算勒索,算讨人情吧!
這男孩年紀這麽小就懂得讨人情,真是……太世故了!
文母有一絲不以爲然,不過她認真地看了那張可愛俊美的童顔一眼,乖乖……這張臉長大後肯定會招蜂引蝶的!
「阿姨。」他又喚了她一次,而那雙眼眸黑亮無比,讓她無法讨厭他。
「你想要什麽?吃麥當勞?頂刮刮?摩斯漢堡?還是肯德基?」
他搖搖頭,文母驚異地挑起柳眉,感到困惑。
他這年紀最愛的不就是吃廣告裏的快餐嗎?
他撇撇唇,「我不要吃的,我要那個!」他食指指着文母隆起的肚皮。
「啊?」她看着自己的小腹,一臉茫然。
「阿姨,妳肚子裏是不是有小baby?我想要她,女生的她。」
她詫異地看着他,「你就這麽肯定阿姨肚子裏是女生啊?也有可能是男生。」
他盯着她的肚皮左看右看,不斷地看,看了足足一分鍾。「阿姨,妳不要騙人,她是女生。」
這男孩……也未免太神了吧?
雖然她已照過超音波,也知道孩子的性别,但……這一面之緣的陌生男孩并不知道,居然能夠一猜就中,莫非真的跟她肚子裏的孩子有緣?
「告訴阿姨,你怎麽會以爲她是女生?」
「我奶奶告訴過我,孕婦肚子尖尖的會生男生,肚子圓圓的會生女生,阿姨的肚子不論怎麽看都是圓圓的啊!」
這樣啊……這男孩倒挺聰明的!
反正她第一胎已經指腹爲婚了,若這第二胎也比照辦理,她這個當媽的是不會排斥啦!
她凝視着男孩,發現他愈看愈俊帥,未來若能夠有這樣一個女婿也不賴。
「我想要她。」他不曉得文母在想什麽,隻是一瞬也不瞬地直盯着她的肚子看。
「你想當阿姨的女婿是嗎?呵呵……」文母覺得好有趣,未來女婿找上門來了……她的二女兒都還沒出世呢!
「我想要她。」他堅持地說。
「好,告訴阿姨你的名字,阿姨就準許你以後娶我的二女兒。」
他報上姓名,「我叫伊品凡……她叫什麽名字?」
「她啊……她還沒出生,所以還沒有名字,不過她姓文。」
「小蚊子?」他怪叫一聲,神情古怪。
文母笑容弧度擴大,舉起食指在他面前搖一搖,「她不是小蚊子。」
他點點頭,思索了一下,「阿姨……我想幫她取名字。」
「啊?」這男孩太特别了,而且他眼裏的渴求那麽顯而易見,文母母愛慈輝發揚光大,無法拒絕。「好啊!」
「樂樂……這樣子寫!」他興奮地在文母的掌心裏一筆一畫寫下這兩個字,然後非常非常認真地說:「跟我家死去的狗狗名字一樣。」
文母額際頓時浮上三條黑線。名字是很好聽啦……但跟他家狗狗的名字一樣……這句話他可以不說的,害答應讓他取名的她突然覺得好對不起肚子裏的二女兒!
就在她這麽想的時候,肚皮傳來踢動感。
糟了,不會是二女兒有所感應,在抗議吧?
「阿姨,我們說好了,妳要把她取名叫樂樂哦!」他非常期待地看着她。
「我……我知道……」她怎麽掌心在冒冷汗?
「阿姨,我家就在那裏……」他指着擡眸望去可見的明顯建築,「那個有紅色屋頂的就是我家,我應該會一直住在那裏直到我長大的。」
「好……」
「阿姨,我叫伊品凡,妳不能忘了哦!我告訴妳我家的電話,電話是……等妳生下她的時候我要去看妳,也要去看她。」
「好……」
「阿姨,妳慢慢走,趕快回家……」他猛力朝她揮手,然後轉過身從另一邊離開。
文母回神後招了一輛出租車,回家後把這件稀奇有趣的事跟家人聊起,之後,她生下女兒後真的打電話給他,他也真的來看她們了。
他是由司機陪同的,一問之下才知他的父母在國外,長年獨自在台的他有司機、有廚媽陪着他,但他還是很寂寞,有心事就跟最愛的母狗樂樂說,因爲隻有這隻狗狗從他嬰兒時期就陪着他,給了他寄托,也給了他安慰。
那天是因爲他心愛的狗狗一早過世了,他叫不醒牠,很傷心,才偷偷地出來四處遊蕩,碰巧救了她。
而她的二女兒……或許注定跟他有緣吧!
不然文母也不敢保證萬一他沒有出「腳」相救,自己會不會有了驚吓?肚子裏的二女兒會不會有危險?
算來,二女兒能夠平安無事地順利誕生,他也是功臣之一。
所以,在小樂樂滿月的時候,兩家人見了面,伊家父母因爲常常要飛到國外工作,覺得對伊品凡有所虧欠,一切都順着他的意思,加上文母也允諾了,兩家人就此定下了婚姻之約。
「什麽?我不要啦!」文采蘭氣嘟了臉,任性地大叫一聲,然後把手機的通話給挂了。
文采蘭長得十分嬌小玲珑,身高不超過一百五十六公分,也就是說,她的身高隻有一百五十五公分,體重四十二公斤,算得上是标準。
文雪靜的外貌完全承襲文母,甚至青出于藍、更勝于藍,文采蘭的外貌比較像父親,隻有嘴唇與鼻尖神似母親,英氣中帶秀氣,但在嬌豔動人的文雪靜身旁,卻很容易被忽略。
文采蘭喜歡穿牛仔褲跟長上衣,胸部不大,頂多隻有B罩杯,她不愛化妝,不愛妝扮自己,覺得一頭長發是累贅,一頭削薄的短發挑染成紫紅色、淺棕色與亞麻色三色相間,十分新潮。
她對自己最滿意的,就是那雙大眼睛,又靈活,又好看。
她承認,同樣一個娘胎出來的,姊姊文雪靜人如其名,又雪白又文靜,個性端莊娴淑、溫柔婉約,長得跟媽媽年輕時一模一樣,追求她的人多如過江之鲫,隻可惜,她母親的作風讓他們扼腕了,文雪靜已名花有主,早在娘胎時就被訂走了。
那些人隻能羨慕她的姊夫左承翊而暗自捶牆洩妒了!
不過,她母親實在太愛玩「指腹爲婚」這玩意兒了,隔了兩年再懷她的時候,居然讓她跟姊姊一樣指腹爲婚了。
這年頭,指腹爲婚早就過時了,而且,向往自由的她才不要被這個婚姻給綁住!
對她而言,他根本就是乘人之危,老牛吃嫩草!
當他在讀國小四年級了,她才出生,而她好不容易進入讀國小的年紀,他卻已經讀高中了!
他們之間足足差了九歲……拜托,九歲耶!如果三歲是一個代溝的話,差九歲就是差了三條代溝,那簡直是一條跨越不過去的鴻溝嘛!
況且,她好不容易才可以住在南部宿舍裏自由自在地邊讀書邊玩樂,母親卻在電話中要求她今年六月底前一定要回台北住。
她不要啦!
打從考上南部大學,以爲會有四年可以自由自在的她,真正的逍遙時間還不滿一年耶!她母親卻要她今年暑假回台北……
她就是喜歡住宿舍,喜歡過沒人管的日子咩!
一整個暑假頂多回去個幾天就很了不起了,爲什麽要她整個暑假全部浸在台北的家裏?
她不要跟她媽大眼瞪小眼啦!
而且,她根本就不想要有機會跟那個人碰面──雖然他長期住在美國,但聽母親說,他今年會一個人回台灣定居……
她不想要有任何機會跟他見面,一點都不想!
算一算日子,現在已經三月中旬了,她再三個多月就一定要回台北了……
她母親打着如意算盤,竟然要她開始跟那個讨厭鬼培養感情!
哇!她不要!太恐怖了……
她對他哪裏可能會有感情?他國中之後就出國了,這麽多年不見,雖然他會跟她母親聯絡,但對她而言,他根本算是陌生人好不好?
她母親這算盤打得可精得咧!居然還算好了日子,說她跟姊姊不一樣的地方是她對于男方不熟悉,而且她遠在南部讀書,男方回國後的工作卻在台北,這樣的長距離戀愛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所以要他們盡早認識彼此,最好的時間點就是利用漫長的暑假來培養感情。
等他們的戀情穩定了,再讓她比照姊姊的方式辦理,大學畢業後就先結婚……
原來,文母心中早有腹案,就是要兩個女兒在畢業即失業的失業潮流中能夠覓得好丈夫,從此成爲「家管」一枚,像她一樣,永遠不怕失業!
不要啦!她不要被這樣子算計啦!
她幹脆不要接家裏打來的電話算了!
她才不要跟那個人培養什麽感情……那個居然胡亂幫她取名字的讨厭鬼!
當年若不是她在得知真相後誓死反抗,不吃不喝足足一天,把文父文母吓到臉色發白,文母趕緊去電跟伊品凡說明原委,雙方取得折衷的辦法,她才得以如願地改名,從「文樂樂」變成「文采蘭」!
「采蘭」這名字本來就是她父母在她出生前幫她想好的名字,她隻是改響應有的名字而已。
不過,「樂樂」卻成爲她這一輩子的小名,她的父母老是親密地叫她「樂樂」,提醒着她有這個小名,更不要忘了幫她取這個小名的人是誰。
最氣的,就是她的弟弟文耀威,隻要他想惹她生氣,就會叫她「樂樂」。
害她一輩子都要頂着「樂樂」這個讓她一點也不快樂的名字,她不氣那個讨厭鬼、不讨厭那個讨厭鬼,那才有鬼!
她不想回台北啦!
尤其,母親居然說兒女婚事是她心中最大的牽挂,等辦完姊姊那一對之後就要辦她的。
她不要嫁,她絕對不嫁,死都不要!
臭伊品凡,你當初救了我媽也就算了,何必要讨人情債?
臭伊品凡,我讨厭你!
手機鈴聲又響起,文采蘭嘟着菱唇小嘴,一副心不甘情不願地拿起手機,按下接聽鍵。
「喂?媽?」
「采蘭,聽媽的話……」
「不聽,不聽,我不要聽!我想在南部,我不要回台北!」
「采蘭!」輕柔而堅定的嗓音喚道,具有不怒而威的功力。
她立刻停止所有幼稚任性的行爲,因爲她知道,她媽生氣了,真正的生氣了……
她的無理取鬧也該停止了,否則後果自負。
「媽……」尾音拖得長長的,文采蘭撒嬌地輕嚷一聲。
「聽媽的話。」另一端輕聲微歎,覺得頭大。「暑假回來台北。」
怎麽生了兩個女兒,兩個女兒的個性卻差别這麽大?
「這次不可以不聽嗎?」她讨價還價。
「不行。」柔嗓十分笃定。
「媽,我跟姊不同,我回去的話一定會讓妳天天生氣,生氣的話就會長皺紋,媽,妳是世上最美麗的媽媽,就讓我在遠方當一個孝女,不要回去,就不會惹妳生氣了。」
文母好氣又好笑,回道:「誰說我要妳回來住家裏?」
「不住家裏?那住哪裏?」
「品凡已經跟我通過電話了,他五月就會回來,我也跟他提過,打算讓妳暑假期間去跟他住一段時間,妳的個性任性又愛跟我唱反調,我希望妳去學學他的穩重跟成熟,他同意了。」
她任性?愛唱反調?她忍不住翻翻白眼。
也不想想,這是因爲誰的關系?
比起她姊有個年紀相當的對象可以選擇,她的對象卻把她當成任憑宰割的商品。當年她還是母親肚裏的胚胎,根本還沒出生,連反擊的能力都沒有;當她出生之後,當然要無所不用其極地反對到底!
他穩重?成熟?不曉得是體重重的穩重?還是外表老成的成熟?
她皺皺眉頭,覺得自己的人生這樣被擺布,真是有夠凄慘的!
那個人有時會主動打越洋電話來跟母親話家常,有時也會傳一些照片到母親的網絡信箱裏,有時更會跟母親視訊聊近況。
每當母親要她去聽電話,她沒有一次去聽。
每當母親要她去看照片,她沒有一次會看。
每當母親要她跟伊品凡說說話,她沒有一次遵守。
所以,對她而言,他是一個陌生的男人!
「不,我不同意!」她瞠大了雙眼,「媽,我不答應!」
「媽已經替妳答應了。」
她在心裏哀号,「媽……我不要……」
「品凡沒什麽不好,他身上有很多優點,媽希望妳可以近朱者赤。」
「可是我跟他不熟,我不想去住他家。」
「他是妳的未婚夫。」
「拜托!我連他長大後的模樣都沒見過,而他見到我的時候,我還是嬰兒好不好?他怎麽可能會對一個嬰兒有感情?除非他有戀嬰癖!」說到這裏,她臉色大變,大叫一聲,「哦……那就糟了,媽,我現在可不是嬰兒,他肯定不會喜歡我的!」
「妳不用瞎擔心,媽到時會幫妳打點好,學校課程一結束妳就可以先過去,六月的時候我會把品凡的住址告訴妳,也會提醒妳要過去,媽希望妳跟品凡可以好好培養一下感情。」
隻怕感情永遠也培養不出來,反倒培養出厭惡的心情!
「媽,妳就不怕他對我胡作非爲嗎?」她才是她的女兒,他可不是她的兒子耶!母親未免對他太過放心了吧?
「采蘭,媽隻擔心妳嫁不出去。」
她就這麽沒人要嗎?
好吧!她承認,她故意讓自己的愛美觀念與衆不同,就是喜歡在身上用滿了各種色彩,常常讓人不予苟同。
說她離經叛道也好,說她特立獨行也罷,她不在乎旁人的眼光,隻在乎自己的心情是否開懷。
也許,在她心底深處,是希望母親多關心她吧?
她有一個像天使般幾近完美無缺的姊姊,身爲妹妹的她從小就被比下去,盡管明知姊姊不是故意搶她的鋒頭,但左鄰右舍、三姑六婆就是會自動拿她們兩個來做比較。
從小到大,她沒有一樣比得過姊姊!
她在心中長歎一口氣。她真正在乎的不是跟姊姊比成績、比外貌、比才華、比溫柔,她真正在乎的,是母親對姊姊的寵愛永遠都比對她的多。
從小,母親對姊姊永遠是贊美的多,指責的少,而她不管怎麽努力,都比不上姊姊。
所以,她幹脆自我放逐,做不到好的一面,就往壞的一面去試。
起碼,終于讓母親留下深刻的印象了!
母親的心,懸在她身上的時間變多了,因爲怕她去惹是生非,丢他們爲人父母的臉。
「媽,我跟他一起生活,我的名聲會被破壞。」
「媽相信品凡的人品,他會寵着妳,不會欺負妳。如果品凡真的對妳出手,妳也願意愛他的話,媽就心滿意足了。」
她的二女兒也不是任人欺負的,雖然沒學跆拳道,但手腳利落,打人時虎虎生風,不是個軟弱的女孩。
除非文采蘭真心喜歡上伊品凡,不然伊品凡是占不了什麽便宜的。
她沒讓二女兒學跆拳,也是怕她把伊品凡打跑!
比起深受異性喜愛的大女兒,二女兒是完全沒有異性敢對她動歪腦筋,也沒有異性追求。
她自己樂得輕松,她這個當媽的卻是憂心忡忡!
她知道二女兒隻有幾個跟她一樣叛逆古怪的同學,一起組成一個小圈圈搞怪,然而,她跟那些同學也不是推心置腹的。
她相信二女兒的内心是寂寞的……
隻是這個二女兒從小就讓她頭痛,她也不曉得該拿她怎麽辦才好?
伊品凡若真的跟文采蘭有緣,她真的非常希望二女兒能得到這個好姻緣。
「媽,我就不能不去嗎?」
「妳這孩子!」文母聲音微重,最後再歎一口氣。「妳要讓媽一直爲妳操心,妳才開心嗎?」
「媽,我甯願回家也不要去啦!」文采蘭眉心揪得死緊。
伊品凡……光是想到要跟他朝夕相處,她就感到全身不對勁。
她不是木偶,她是活生生的人啊!
她就是學不會姊姊的乖巧,她就是不想要被擺布未來的人生!
「不行。」文母實在快要沒有方法了。
這個二女兒總是讓她頭痛,既然伊品凡從她在娘胎時就想要她了,幹脆盡快把他們兩人送作堆,她也好少白幾根頭發,少操一些心!
「媽,妳不公平,姊就可以大學畢業後再結婚,我還在讀大學耶!妳就迫不及待要把我趕出家門!」文采蘭不依地大叫。
「采蘭,是妳不愛住家裏,老愛往外跑。既然家裏妳不愛住,媽幹脆讓妳的未來夫婿管管妳!」
「媽,妳太狠了吧?我是妳的女兒,不是妳的仇人。」
「采蘭!」文母嚴肅地叫了一聲,苦口婆心地說道:「媽是爲妳好,女人最重要的就是婚姻,以及一個愛妳的男人。」
「我一個人逍遙自在,不需要男人!」文采蘭激動地反駁,然後突然大驚失色地亂叫一通,「媽,妳沒聽過嗎?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耶!我連愛情都沒有談過,妳就要我跳進墳墓裏,這樣子對我這個女兒太壞了。」
文母的嘴角微抽,「媽跟爸已經在妳說的墳墓裏住了快三十年,我們可從來不認爲那是墳墓。」
「媽,妳跟爸住的是天堂,因爲你們相愛,那不一樣!我跟那個人就像兩個陌生人一樣,我不愛他,他不愛我,所以我們不能跟你們相提并論。」
「所以妳聽媽的話,暑假的時候就過去跟他培養感情,他已經答應我要讓妳過去住兩個月。」
「什麽?要兩個月?太久了!」讓她死了吧……
要不然,當作沒聽到算了!
「等你們相愛,就會覺得兩個月太短。」
相愛?!她瞠大眼,懷疑自己有沒有聽錯。
有可能嗎?她覺得這比天方夜譚還要瞎,還要扯!
文采蘭心裏有很多點點點,尤其對于伊品凡這個人,她從小就讨厭到大,怎麽可能會喜歡他?
如果他光明正大地追求她也就算了,但他不是!
他趁人之危,以指腹爲婚來綁住她的未來,光這一點就十分不可取。
她覺得他一定是個長得其貌不揚的奸險小人。
雖然她的父母把他說得很好,但她覺得那是爲了騙她上當而說出來的謊言。
而且,她爸媽看到的是小時候的他,有道是「小時了了,大未必佳」,他們又沒有看到他長大後真正的樣子,隻看照片根本不算,因爲照片可以修片啊!醜八怪一修都變成天仙了!
對哦……搞不好他本人還滿臉痘疤,外加肥胖咧!
想到這裏,她感到未來一片黑暗,也覺得自己真苦命。
大姊文雪靜的未婚夫跟她站在一起可謂是「郎才女貌」,小弟文耀威跟同樣是指腹爲婚的未婚妻站在一起,也同樣是男的俊、女的俏,隻有她……
難道排行老二的命運都比較差,在家裏都比較不受寵,運氣都比較不好嗎?
突然,她覺得自己好可憐。
她好像正被趕鴨子上架,母親分明是害怕她沒人要,急着把她推銷出去。
不行不行……這不是她的宿命,她絕對絕對不會認命!
也許……嗯……這樣好了……
她的腦筋動得飛快,一堆整人的點子從腦海中出籠,她的雙眼布滿邪惡的光芒,宛如惡魔般讓人畏怕、毛孔發寒。「采蘭,媽跟妳說……」文母還在苦口婆心,絞盡腦汁地勸說。
她果然可以化危機爲轉機!
就讓這次的見面,終結他對她的癡心妄想吧!
讓他主動取消婚約,她母親就沒有話說了。
很好,非常好!要整他,她有很多方法的!
誰教他不找别人,偏要找上她?指腹爲婚?哼!他會自食惡果的!
她向來特立獨行,爲了從她嗤之以鼻的「指腹爲婚」這個圈套中逃離,她一定要整慘那個伊品凡!
要怪就怪他當年眼睛沒有看好,不找别人,以爲還在娘胎裏的她好欺負。
她非得在他的地盤上狠狠地搞怪不可!
「媽,什麽都不用說了。」
「啊?」文母有點愣然。
「我答應就是了!」文采蘭非常阿莎力地說道,雙眼裏閃動着惡怍劇的光文母突覺背脊一冷,頭皮發麻。
自己女兒的個性,她這個做媽的最清楚,希望到時伊品凡好自爲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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