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同意破解iPhone屬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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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者:戴佳慧發表日期:2010/07/27
美國政府今天通過了一項重大的著作權決議,認為破解iPhone或其他手機軟體並未違反著作權法,駁回了Apple之前希望將破解iPhone列入違反《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的要求。
換言之,美國政府同意使用者能夠自由下載破解軟體,合法地在自己的iPhone上執行Apple Store不提供的程式。
iPhone一上市就轟動熱賣,銷售量歷久不衰,然而風波也接連不斷。Apple對於能夠安裝在iPhone上的軟體握有決定權,一方面藉此維護iPhone應用程式的品質,另一方面也保障Apple本身和商業夥伴的權益。Apple曾經強迫Google Voice和Adobe Flash程式從Apple Store上下架,引起了不小的風波;在美國更策略性地和特定電信業者合作,對手機SIM卡鎖碼,讓消費者飽受綁約的不便。
有鑑於此,網路上出現了各種破解iPhone的軟體,讓消費者能夠自由安裝Apple Store沒有的應用程式、喜好設定、語言和輸入法等,並且讓最新的iPhone從已上市的國家經由私人管道流入其他地區。為此感到困擾的Apple,一方面加快推出新功能,另一方面在去年向著作權局提出以法律來禁止破解手機軟體的請求。
美國電子先鋒基金會EFF(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對Apple的要求感到不以為然,認為消費者購買了智慧型手機之後,修改其作業系統以支援獨立製作的軟體,屬於合理使用範圍,不需要經過手機製造商的同意才算合法。EFF據此積極向著作權局爭取,終於在今天得到了正面的成果。
雖然破解iPhone並不違法,但值得提醒大家的是,使用者自己還是要承擔破壞iPhone平台的後果。破解軟體的確可能讓手機平台不穩定,甚至無法正常開關機,而且也很有可能違反Apple的保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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